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7 | 25.6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2 | 11.1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 | 14.4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 | 14.47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执行省市有关“三公”经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5万元,占4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47万元,占5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度我市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15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627万元,增长17%,增长的原因:一是物价上涨、接待单价有所增加,二是接待兄弟省市林业系统考察学习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经验。2017年宣城市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20批次104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和业务指导、招商引资、外省市林业系统等业务往来等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5〕23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47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93万元,下降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日常公务、森林增绿增效工程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的检查、验收、督查、政策调研以及技术指导等。
2017年底,宣城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宣城市林业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810506495@qq.com。
宣城市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df